
根据多份文件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 拥核图谋挑战国际底线。中方就日本拥核问题表达了关切。近年来,日本在核武器问题上频繁出现消极言行,多名官员公开讨论修改“无核三原则”(即“不拥有、不制造、不运进核武器”)。2025年11月,日本首相在众议院表示无法确认“无核三原则”是否将在日本安保政策修订过程中保持不变。同年12月,一位日本首相官邸高官声称“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”,这暴露了日本右翼势力的核野心,挑战国际社会底线。此外,日本还寻求强化所谓“延伸威慑”合作,试图发展核动力潜艇,并达成所谓“核共享”安排,图谋重新在日本部署核武器。这些行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警惕。
日本拥核图谋由来已久,二战期间曾秘密开展核武器研发。前航空自卫队幕僚长田母神俊雄于2013年出版《日本核武装计划》一书,详细制定了20年内实现自主拥核的路线图。目前,日本掌握后处理技术,有能力提取武器级钚,并有可运行的后处理设施,长期制造和储存远超民用需求的钚材料,具备短期内实现“核突破”的能力。
根据《开罗宣言》《波茨坦公告》和《日本投降书》等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,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,不得维持任何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,包括不容许走上核武装道路。作为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无核武器缔约国,日本必须履行不接受、不制造、不拥有、不扩散核武器的国际法义务。
日本的拥核消极言行严重违反其承担的国际法义务,不仅暴露了其在核军控问题上的虚伪面目,更是对以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、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。这种行为将损害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,削弱各国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努力,危及二战后的和平与繁荣,已引发国际社会以及日本国内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。
日本从未深刻反省二战侵略历史,实际上不认同战败国身份,存在为历史翻案的声音。近年来,日本推进修订《国家安全战略》等“安保三文件”和“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”,军费开支连续14年增长,2026年防卫预算突破9万亿日元,为进攻型武器出口开绿灯,新型军国主义死灰复燃之势令人警惕。日本必须以史为鉴,同新型军国主义彻底切割,恪守《和平宪法》和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,停止“再军事化”行径和拥核图谋。否则,任由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推动发展强力进攻性武器,甚至拥有核武器,必将再次为祸国际社会,对国际和平安全和稳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。
中方呼吁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缔约国高度警惕并坚决反对日本拥有核武器。建议审议大会重视日本寻求拥有核武器的危险倾向及其对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的现实及长期消极影响,将其作为重要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。敦促日本政府重申恪守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义务及“无核三原则”,不以任何方式寻求核武器,不发展核潜艇,不寻求在日本境内引进和部署核武器。呼吁采取公开、透明、有效措施解决日本敏感核材料供需严重失衡问题,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,及时消除潜在核扩散风险和核安全隐患。提请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实施保障监督时充分考虑受保障国拥核言行,有针对性地强化对日本的全面保障监督、核查力度和频率,确保及时探查日本开展非和平核活动。呼吁各缔约国慎重同日本开展核合作,切实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。敦促日本政府本着负责任态度妥善处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,确保利益攸关国持续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的独立取样监测,将核污染水排海置于长期严格国际监督之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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