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海油与中核“闪婚” 能源央企强强联手。能源央企之间的合作互动日益频繁,中核集团与中海油的合作是最新案例。4月15日,双方围绕新能源开发、核电项目合作、科技创新等领域进行了深入交流,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。
核能与海上能源在大众印象中各有侧重,两家公司在业务上交集较少。根据协议,双方将基于各自在核能、海洋工程与新能源等领域的核心优势,在核能项目、海上风电及新能源领域开展全方位、深层次的合作,通过强强联合与优势互补,共同打造央企合作新典范。
中核集团资产规模超过1.6万亿元,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,在核能开发利用、核工程建设、核技术应用等领域具有独家优势。其自主三代核电“华龙一号”、多用途模块化小堆“玲龙一号”等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。中核集团还积极发展“核水风光储”多能互补系统,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此外,中核建设单位在LNG接收站、储罐建设等领域也有较强实力,并在非核领域如石油化工、能源、冶金、建材、房建、市政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承担重要角色。
中核集团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陆上商用模块化小型压水堆ACP100“玲龙一号”,具有模块化、多用途的特点,电功率12.5万千瓦,除了发电,还可用于海水淡化、稠油开采等领域。这与中海油海上平台的需求高度契合,可以作为移动电源为海洋资源开发供电。中海油多年来推动海上油田开采的电代油,减少排放,积累了丰富经验。
中核集团也涉足新能源板块,通过中核汇能发展非核新能源业务,推动水电、风电、光伏、生物质能、地热等项目的自主开发和投资。截至2024年10月底,可再生能源在运装机容量达到4189.38万千瓦,其中风电1037.37万千瓦。2024年底,中核集团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在湛江徐闻开工建设。
中海油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,主要业务包括油气勘探开发、专业技术服务、炼化与销售、天然气及发电、金融服务等,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。中海油的海上风电业务曾经历波折,但目前已成为公司重点发展方向之一。2026年3月30日,中海油党组书记、董事长张传江强调,要加快布局全链条技术体系,全力打造海洋能源资源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,积极获取海上风电资源,开展深远海浮式风电技术攻关,争当深远海风电领军者,着力打造“绿色海油”。
尽管中海油和中核集团在海上风电领域装机量不算领先,但双方在此领域仍有广阔合作空间。中海油在海工和海上油气平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,其在LNG船、LNG加注船的探索也领先同行。这些都可以成为“玲龙一号”的应用场景。此外,中海油海上油田电代油项目将持续推进,中核集团的核电站分布在沿海地区,双方在岸电采购方面也有合作潜力。中海油还有大规模的气电资产,气电与核电可以在电力市场经验交流方面展开合作。
中核集团和中海油都是庞然大物,业务延展广泛,合作和相互投资的空间很大。中核的核电向社会资本开放,也可能向央企融资;中海油的新能源战略除了海上风电,还可以拓展更多领域。即便是如此巨型的央企,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也不能一成不变,需要寻找新的战略方向。当前,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的关键时刻,央企之间的互动可能预示着政策变动的迹象。
可盈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